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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8 年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员培训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6  浏览次数:1630

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重点用能单位:

为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能源管理员的业务水平,2018 年计划举办 4 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员培训班,包括 2期考证班和 2 期继续教育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考证班培训对象:未获得省、市经信部门节能培训合格证书的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员。

继续教育班培训对象:节能培训合格证书即将到期的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员或能源管理负责人(名单见附件 1)。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8 67 月 (每期考证班培训 3 天,每期继续教育班培训 1 天,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东莞市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考证班培训内容:节能法律法规、节能管理基础、企业合理用热、合理用电基础、能耗报表填报和节能工作要求等。 继续教育班培训内容:节能新法律与新法规、节能工作新要求节能产品与技术等。

四、培训须知

(一)本系列培训不收培训费和资料费,食宿自理。

(二)考证班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

能源管理员节能培训合格证》;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的,颁发《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节能培训合格证》。 继续教育班完成学习任务的学员,原证书有效期延续 3 年。

(三)可报名继续教育班的学员名单见附件 1,不受工作单位或职务变动限制;考证班报名人数每家企业不超过 2 人;节能培训合格证书已过期的学员需重新参加考证班考证。

五、报名方式

各重点用能单位需在 4 20 日前报名,将报名回执(附件2)发至所属镇(街)经信部门。镇(街)经信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于 4 27 日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 3)发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OA 邮箱。

附件:1.节能培训合格证书即将到期的学员名单

2.报名回执

3.报名汇总表

 东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2018 4 16

 (联系人:陈卓明,联系电话:22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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