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推动我市建筑绿色化工作,现公开征集2014年度建筑绿色化示范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绿色建筑项目。
(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
(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我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项目应在2014年度内完成竣工验收(绿色建筑项目应取得国家或省评价标识),节能系统稳定运行,节能量可计量。
(三)示范项目选用的节能技术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推广方向,申报项目相关证照齐全。
(四)对示范效果显著的项目,优先纳入2014年度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资助范围。
(五)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应做好申报项目初审工作,重点审查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是否属实。
三、申报材料
(一)《东莞市建筑绿色化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三)其他证明材料(应能证明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节能情况,如项目技术方案、节能评估文件、绿色建筑标识申报书及标识证书等)。
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A4尺寸装订成册)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南城区新基社区城市风景街地震局大楼7楼)。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