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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信局召开2013年度节能考核预备会
发布日期:2014-04-02  浏览次数:1354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4〕418号),省政府将于4月4日对我市2013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考核,并实行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同时,按照有关工作部署,我市也拟于近期对各镇街实施2013年度节能考核,为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节能考核的顺利完成,3月31日,市经信局廖汝林副局长主持召开节能考核工作预备会,对迎接省考核以及镇街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发改局、住建局、质监局、交通局、统计局、科技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节能与循环经济科相关负责人对我市2013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情况进行通报,围绕各考评指标项目得分情况,特别是对我市可能失分的项目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整改的方向性建议。他还对2013年度各镇街节能考核工作进行分工协调,明确考核的内容、程序及有关指标,统一各考核工作组的评分标准。随后,有关部门结合考核内容就本单位2013年节能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来工作进行发言,并表示将抓紧时间,继续完善相关证明材料。
       廖汝林副局长对迎考工作及镇街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提出三方面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省考核迎检工作。本次省政府对我市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现场考核,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考核,是各成员单位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或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都将作为政府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必须提高对考核工作的思想认识。二要严密部署,切实抓好镇街考核工作。各考核小组通过考核,督促镇街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在考核过程中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考核指标和评分体系进行考核评价;切实做好考核安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三要齐心协力,确保完成示范项目目标任务。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批复》提出的示范节能目标要求,2014、2015两年,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分别需要下降5.87%和5.67%,示范节能目标任务为全国最高,任务异常艰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示范期间的节能工作方案,提出明确的节能工作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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